113學年度說故事比賽辦法
新北市新莊區昌隆國民小學113學年度說故事比賽辦法
壹、目的:為提高學生對國語文學習興趣,增進語言組織及表達能力,
以期蔚為風氣,而達成國語文學習目標。
貳、參加對象:二、三年級
參、辦理方式:
一、預賽:由二、三年級班級老師於班級先行選拔代表。
二、決賽:以學年為單位,每班2名代表參加。
三、比賽日期:114年5月6日、8日。
四、報名方式:114年4月18日(五)前填寫Google表單報名。
五、競賽內容及方式、評分標準:
項目 |
日期 |
地點 |
方式 |
評分標準 |
說 故 事 |
二年級 5/6(二) 13:20 |
R328 教室 |
1.由參賽者自行選定主題演說。 2.比賽時間:二~三分鐘。 3.報名截止後,安排說故事觀摩及抽上台序號。 |
1.內容50% 2.語音35% 3.儀態15% 4.時間:超過或不足,每半分鐘扣總分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 計。 |
三年級 5/8(四) 13:20 |
肆、評審:由教務處邀請校內相關專長老師協助擔任評審。
伍、錄取與獎勵:依成績擇優4~6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陸、經費:比賽所需經費由家長會教務處校內外學藝競賽款項下支應。
柒、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公布實施,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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