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北市新莊區昌隆國民小學

校園網站

 

:::

公告 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1.受理對象:符合「附件三_審查原則」所列資格的國小三年級至高中職三年級學生。
2.「家長自行申請」或「委託學校網路提報」時間:
(1)第一次:114年8月4日上午9時到8月6日下午4時。
(2)第二次:114年11月24日上午9時到11月26日下午4時。
3.本案相關疑問,請洽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或本校特教組。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