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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昌隆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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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計畫相關資料。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1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745號函及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753號函辦理。
子計畫1、2申辦重點摘述如下:
子計畫1(推動教師實踐自主活化教學):補助對象為非偏遠地區學校;學校規模未達24班者,以提出1案為限,24班以上者以提出2案為限;另國教署指定任務(如英語融入彈性學習課程計畫)學校如有申辦意願,得於原可提送額度外加1案。
子計畫2(支持學校發展彈性學習課程):補助對象除非偏遠地區學校外,自112學年度起新增本局推薦之協作學校。申辦本子計畫之學校,應擇一項國教署所列主題(安全教育、SEL社會情緒學習、SDGs、STEM、媒體素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食農、生命教育、國小資訊及科技教育、英語融入),結合彈性學習課程辦理;該主題於各學習階段每學年至少就所選主題實施4節課。另選擇安全教育主題者,須依國教署安全教育課程模組規劃辦理。
協作學校:協作學校除比照一般學校辦理彈性學習課程,並須自國教署所列主題擇一結合彈性學習課程實施外,亦應協助本局引導所在區域鄰近學校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精進課程發展。本局依建議數量推薦課綱推動專業且課程發展成熟之學校擔任。
子計畫3、4申辦重點摘述如下:
子計畫3(協助偏遠地區學校發展課程與教師專業支持):補助對象以偏遠地區學校為主;另自112學年度起,新增本局推薦之協作學校,協助推動區域課綱與課程發展及跨校交流支持。
子計畫4(協助偏遠地區學校發展學生自主學習、多元試探活動):補助對象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方案包含以全體學生參與為原則之一般方案,以及自主學習方案;申辦自主學習方案之學校須配合參與國教署辦理之教師增能工作坊。
協作學校:協作學校應協助本局引導所在區域鄰近學校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並精進課程發展。本局依建議數量,推薦課綱推動專業且課程發展成熟之學校擔任;每校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35萬元。
請貴校依限至「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https://teach.k12ea.gov.tw)完成線上登錄及上傳資料;各階段期程請參閱「申辦簡要說明」。
為協助學校瞭解計畫目的、申辦程序及填報作業,國教署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說明會(詳實施計畫),請貴校之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與,本局同意核予與會人員公假出席。
如有計畫相關疑義,請洽各辦理窗口:
計畫申請及說明會:臺北市立大學王芳婷助理,電話:(02)23113040分機8423,電子信箱:shelley@go.utaipei.edu.tw。
系統問題: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客服專線:(049)2009286 分機23990、23991、23992,電子信箱:support@teach-k12ea.com。
計畫四-自主學習相關研習及各校計畫規劃疑義: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周助理,聯絡電話: (02)77493663,電子信箱:tspace2021@gmail.com。
檢附子計畫1、2申辦說明會實施計畫、子計畫1、2申辦簡要說明、協作學校數量、子計畫3、4申辦說明會實施計畫及子計畫3、4申辦簡要說明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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